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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簡章

辦理目的

母語復振運動

以競賽為推力,將推廣重點及活動觸角延伸至全國各級學校及社區鄰里。

活化歌仔曲藝

本計畫將持續延伸至全國各級學校外;更將結合全國各社區一起推廣,以容易琅琅上口的歌仔曲調為推廣方式,讓臺灣台語進入大眾的生活日常,促進傳統戲曲的普及。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文化部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臺灣歌仔戲推廣基金會
共同主辦: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協辦單位: 教育部、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民政局、臺灣歌仔戲中心、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彰化縣大竹國民小學、一心戲劇團、中華王金櫻傳統文化藝術協會、民權歌劇團、秀琴歌劇團、明華園天字戲劇團、春美歌劇團、唐美雲歌仔戲團、薪傳歌仔戲劇團。
(依首字筆畫序)
推廣
協力團隊:
風動歌劇團、南方薪傳歌仔戲劇團、悟遠劇坊、脈脈文化工作室、雲水戲劇工作坊、鄉城歌仔戲團、新和興總團、雙喜戲劇坊、蘭陽戲劇團等。
(依首字筆畫序)

競賽活動期程

項目 日期 地點
初賽
受理報名

114年4月11日(五)10:00起

至8月31日(日)18:00止

活動官網報名
複賽
時間

114年12月6日(六)
少年組

114年12月7日(日)
團體組

114年12月13日(六)
成人組

114年12月14日(日)
專業組

臺灣戲曲中心小表演廳

(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總決賽
暨頒獎

115年3月28日(六)
少年、團體組

115年3月29日(日)
成人、專業組

中山堂劇場

(高雄市左營區實踐路71號)

賽制說明

由主辦單位遴聘歌仔戲、戲曲藝術專家學者及業界代表組成各階段評審小組,並由評審小組決議入選及備取人數,如表現未達水準則得列從缺。各階段比賽設計得由評審小組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不得異議。

報名須知

(一)報名期間

114年4月11日(五)10:00起至8月31日(日)18:00止。

(二)報名方式

1. 以手機或各式錄影器材拍攝60至120秒之歌仔曲調演唱影片,上傳活動官網並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2. 亦可藉歌仔上青相關藝術推廣及研習活動,於該現場錄製影片並填妥報名資料。

(三)參賽組別與資格

少年組 未滿18歲以下學生及孩童(民國96年9月2日後出生者,含當日) 。
成人組 年滿18-40歲之青年(民國74年9月1日~96年9月1日出生者) 。
專業組 40歲以下戲曲相關科系高中以上學生或從業人士,及有志挑戰者(民國74年9月1日後出生者,含當日) 。
團體組 不限年齡,2-5人組隊皆可報名。

(四)注意事項

1.單項組別報名人數未足30名,將取消該組別辦理。
2.團體組參賽者可跨組報名參賽(限跨1個人組)。
3.參賽者年齡界定以在114年8月31日之年齡為基準。未滿18歲之參賽者需填具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4.複賽報到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證件查核(國外參賽者憑護照/國內參賽者憑身分證件),簽署參賽與個資同意書及著作利用授權同意書,未簽署者視同放棄參賽權。
5.參賽資格不符及冒名頂替者,一經確認將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資格若有爭議得經評審小組決議後調整分組,不得異議。

(五)報名流程

Step 1.

準備60~120秒之自選曲調及唱詞作為演唱內容

Step 2.

使用手機或其他錄影裝置,將演唱內容依規定格式錄製為參賽影片。

Step 3.

上傳官方網站,填寫報名資料。

競賽規章

初賽辦理說明

1. 辦理方式

線上徵件評比

2. 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8月31日18:00止

3. 評選方式

評審小組於收件截止後,針對參賽影片之內容及表現進行線上評分,入選複賽名單預計於114年10月公告於活動官網。

4. 獎勵說明

(1) 初賽參賽者可獲得參賽證明一張(團體組每人一張)。

(2) 於推廣活動現場報名者可獲100元禮券(或禮品卡)。

(3) 入選複賽則可獲得獎金1,000元(團體組以組為單位)及入選證書一張(團體組每人一張),並具有複賽參賽資格。

(4) 以備取資格取得下階段參賽者,於原競賽階段可獲入選證書,惟不另頒發入選獎金。

5. 參賽影片規範

組別 少年組 成人組 專業組 團體組
參賽人數 1人 2-5人
配樂

播放音檔、專人配樂(以2人為限)或清唱等方式。

(參賽曲調及唱詞皆可選用主辦單位提供之參考素材)

扮裝

不限,自備服裝道具,不列入評比分數。

參賽內容

示範或自選曲調1首 (60-120秒內)

至少一段唱詞,且須以臺灣台語進行演唱。
評分標準 唱腔技巧40%、咬字30%、音準30%
影片錄製規定

1. 可用手機等各式錄影器材拍攝。

2. 採橫向拍攝,畫面應完整清晰。

3. 全臉出鏡且須露出參賽者本人至少半身。

4. 影片可上字幕,但不可進行其他後製或剪接。

5. 須專為本競賽報名錄製之影片,不可上傳過往演出影片。

6. 不符合規定者,須於主辦單位告知後3天內補件,逾期視為棄賽。

影片格式

以MPEG4、MOV、AVI、MPEGPS、WMV、FLV為主。

(以可上傳至YouTube之格式為主)

複賽辦理說明

1. 辦理方式

現場競賽

2. 辦理時間

114年12月6日辦理少年組複賽

114年12月7日辦理團體組複賽

114年12月13日辦理成人組複賽

114年12月14日辦理專業組複賽

3. 辦理地點

臺北臺灣戲曲中心小表演廳

※比賽場地由主辦單位提供相關設備、器材,規格於官網另行公告。

4. 參賽規範

組別 少年組 成人組 專業組 團體組
參賽人數 1人 2-5人
配樂

自備播放音檔、專人配樂(以2人為限)或清唱等方式。

扮裝

不限,服裝道具自備,不列入評比分數。

參賽內容 第一
階段

指定曲調1首,60-90秒內

指定曲調60-120秒內

指定曲調:【七字調】、【都馬調】、【江湖調】、【雜唸調】擇一。
晉級
原則

每組取若干名進入第二階段。

第二
階段

自選曲調1首,60-90秒內

自選曲調60-180秒內

評分標準

唱腔技巧 30%

咬字 30%

音準 30%

台風 10%

唱腔技巧 30%

咬字 20%

音準 30%

台風 20%

唱腔技巧 30%

咬字 30%

音準 30%

默契配合 10%

(1) 參賽曲調及唱詞可選用但不限主辦單位提供之參考素材。
(2) 每階段參賽曲調至少需一段唱詞。

5. 評選方式

複賽辦理完畢後,評審小組代表召開評審會議,決議入選及備選名單,並於賽後1個月公布入選者名單。

6. 獎勵說明

(1) 入選決賽者可獲入選獎金3,000元(團體組以組為單位)及入選證書一張(團體組每人一張),並具有決賽參賽資格。

(2) 以備取資格取得下階段參賽者,於原競賽階段可獲入選證書,惟不另頒發入選獎金。

(3) 交通費補貼:非競賽在地縣市選手補貼相關交通津貼,每人最高上限補貼 1,000元(團體組以人為計)依單據核銷。

決賽辦理說明

1. 辦理方式

辦理現場競賽,同步網路直播

2. 辦理時間

115年3月28日辦理少年、團體組決賽

115年3月29日辦理成人、專業組決賽

3. 辦理地點

高雄中山堂劇場

4. 參賽規範

組別 少年組 成人組 專業組 團體組
參賽人數 1人 2-5人
配樂

少年組、成人組及團體組採播放MP4音檔、自備樂師或清唱等方式;專業組由主辦單位提供現場樂隊。

扮裝

少年組、成人組及團體組可自行決定扮裝與否,專業組則需扮裝,惟皆須自備服裝道具。

參賽內容 自選曲調1首,120-180秒內

自選曲調,180-300秒內

評分標準

唱腔技巧 30%

音準 30%

咬字 30%

台風 10%

唱工(含技巧、音準、咬字等) 60%

身段作表 30%

台風 10%

唱腔技巧 30%

音準 30%

咬字 30%

默契配合 10%

5. 評選方式

評審小組於決賽評比結束後,即時公布得獎名單並進行現場頒獎,競賽總得獎名單另於活動官方網站公告。

6. 獎勵說明

(1) 經評審小組審核決議之獎項,可獲獎金。

(2) 獎項及獎金

少年組
冠軍
80,000
亞軍
60,000
季軍
40,000
人氣獎
10,000
評審獎
10,000
成人組
冠軍
100,000
亞軍
80,000
季軍
60,000
人氣獎
10,000
評審獎
10,000
專業組
冠軍
120,000
亞軍
100,000
季軍
80,000
人氣獎
10,000
評審獎
10,000
團體組
冠軍
120,000
亞軍
100,000
季軍
80,000
人氣獎
10,000
評審獎
10,000

(3) 交通費補貼:非競賽在地縣市選手補貼相關交通津貼,每人最高上限補貼 1,000元(團體組以人為計)依單據核銷。

7. 決賽選手須知

為使比賽順利進行,專業組選手須配合主辦單位規劃提前進行彩排,相關安排將另行通知,如未參與而致決賽有所失誤,結果自負。

競賽時限

各階段比賽之曲目演唱時限請依照本簡章之競賽規章辦理。比賽以清唱、樂器、音檔發出聲音為計時起點。

競賽獎金說明

競賽總獎金:初、複、決賽入選及獲選獎金總計約新臺幣134萬元

賽別 組別 獎項 名額 獎金
初賽 入圍複賽 1,000元 4組*30名 120,000
複賽 入圍決賽 3,000元 4組*10名 120,000
決賽 少年組 冠軍 1名 80,000
亞軍 1名 60,000
季軍 1名 40,000
人氣獎 1名 10,000
評審獎 1名 10,000
成人組 冠軍 1名 100,000
亞軍 1名 80,000
季軍 1名 60,000
人氣獎 1名 10,000
評審獎 1名 10,000
專業組 冠軍 1名 120,000
亞軍 1名 100,000
季軍 1名 80,000
人氣獎 1名 10,000
評審獎 1名 10,000
團體組 冠軍 1名 120,000
亞軍 1名 100,000
季軍 1名 80,000
人氣獎 1名 10,000
評審獎 1名 10,000
總計 1,340,000

補助津貼說明

(一) 交通費補貼

非競賽在地縣市選手補貼相關交通津貼,每人最高上限補貼1,000元(團體組以人為計)依單據核銷。

(二) 住宿費補貼

複賽少年組及決賽參賽者一晚1,000元(團體組以人為計)依單據核銷。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報名相關事項

  1. 報名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逾期投件視為無效,因網路壅塞或任何不可抗力之因素而造成的損失恕不負責。
  2. 報名視同同意本簡章之規定,無法配合者將視為棄權。
  3. 如有身份不實、違反著作權法及其他法令之情形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回已領之獎金、獎狀和獎牌。
  4. 主辦單位如發現報名資料缺漏不齊或其他情事者,得通知參賽者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視同棄權。
  5. 完成報名之參賽者,即同意將決賽表演內容、語音、文字等,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及共同主辦單位在非商業性用途下,製成數位或非數位影音或文宣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廣播電臺、電影院、集會場所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及其他行銷推廣、發表。

(二) 競賽相關事項

  1. 複賽及總決賽當日須出示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完成報到作業。
  2. 複賽選手應於主持人唱名時立即進入舞台表演,若經主持人唱名三次仍未上台,視同棄權。
  3. 參賽選手年齡為7歲以下之兒童,須請家長(1人)陪同參賽。
  4. 自備伴唱之音樂及演唱唱詞如有涉及版權問題,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三) 獎勵金相關事項

  1. 得獎者為臺灣籍依規定扣繳10%所得稅額;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外國人及非臺灣籍本國人)依規定扣繳20%稅率;團體組推派領獎代表人,依代表人國籍按規定扣繳稅率。
  2. 若不願意配合扣稅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3. 初賽、複賽及決賽入選者,若為主辦單位及其所屬機關(構)人員者,不占上述名額,僅頒發獎狀及獎牌,不頒發獎金。
  4. 以備取資格取得下階段參賽者,於原競賽階段可獲入選獎狀,惟不另頒發入選獎金。

(四) 其他

主辦單位保留本活動內容變更之權利,如有變更事項依活動官網公告為主;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補充修正、解釋,並依照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聯絡資訊

活動官方網站:kuaahi.twoperapf.org.tw

Facebook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kuaahi

YouTube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kuaahi

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kuaahi/

聯絡電話:07-588-7521

聯絡信箱:kuaahi@twoperapf.org.tw

附錄:補充教材參考
(詳以官網公告為準)

一. 劇本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出版品-歌仔戲經典劇目教材
4冊
《三趕呂洞賓》、《陳三五娘》、《山伯英台》、《什細記》
彰化縣彰化市大竹國小-台語文繪本
9冊
《法律小學堂》、《優糧小學堂》、《品德小學堂》、《品德孝學堂》、《半線學堂唱歌仔-歡喜台語快樂栽1》、《半線學堂唱歌仔-歡喜台語快樂栽2》、《白化重生》、《破冰危機》、《守護綠蠵龜》

二. 音樂來源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鮮聲奪人-高雄市歌仔吟唱競賽DEMO
收錄示範影片、伴唱音檔共約65首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歌仔上青-2023全國歌仔戲比賽示範教材
收錄樂譜8首及伴奏音檔共約40首

※參賽曲調及唱詞可選用但不限主辦單位提供之參考素材。

三. 「舊調新唱」—前輩作曲家的歌仔味

【破窯一調】(又名:【月清思愛調】、【淚未乾】、【深閨怨】)
作曲者:杜蚶
(1896-1950)
作詞者:蔡逸璇
示範演唱:
陳歆翰
黃偲璇
【望鄉調】
作曲者:陳冠華
(1912-2002)
作詞者:蔡逸璇
示範演唱:
陳歆翰
黃偲璇
【巫山風雲】
作曲者:許再添
(1930-2013)
作詞者:蔡逸璇
示範演唱:
陳歆翰
黃偲璇

四. 經典「唱段選粹」—當代戲曲人的創作力

行當:小生
劇目唱段:《光華之君》雲隱選段
曲調:
【往事如煙】
【宜蘭哭】
編腔設計:陳歆翰
示範演唱:唐美雲
行當:小生
劇目唱段:《無題島》問蒼海選段
曲調:
【都馬調】
【江湖調】
編腔設計:吳祐弦
示範演唱:陳昭香
行當:小生
劇目唱段:《當時月有淚》滿江紅選段
曲調:
【苦心求讀】
【都馬調】
編腔設計:陳孟亮
示範演唱:孫詩珮
行當:小旦
劇目唱段:《竹韻新音》五娘相思選段
曲調:【都馬調】
編腔設計:林金泉
示範演唱:林美香
行當:三花
劇目唱段:《安平追想曲》寄身戲台選段(限自選曲使用)
曲調:【七字韻】
編腔設計:周以謙
示範演唱:米雪
行當:三花
劇目唱段:《咫尺天涯》小道士選段
曲調:【紅姨調】
編腔設計:柯銘峰
示範演唱:孫凱琳
行當:生旦
劇目唱段:《安平追想曲》愛上一個人選段
曲調:
【七字韻】
【中管都馬韻】
編腔設計:周以謙
示範演唱:
張秀琴
莊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