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簡章
辦理目的
歌仔戲是臺灣人民百年來的生活記憶,是土地的語言。當語言逐漸式微、當傳統藝術面臨世代斷層,我們不能只是保存,而是重新點燃熱情;不能只是懷舊,而是創造未來。第四屆「歌仔上青—全國歌仔曲調大賽」的推動,持續以競賽為推力推廣母語與傳統戲曲,我們要讓歌仔戲走出劇場、走進校園、走入社區、遍及網路平台,讓它再次成為全民可參與、可學習、可創造的當代文化力量。
辦理單位
競賽活動期程
115年4月27日(一)10:00起
至115年8月31日(一)18:00止
115年12月05日(六)
少年組
115年12月06日(日)
團體組
115年12月12日(六)
成人組
115年12月13日(日)
專業組
臺灣戲曲中心小表演廳
(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116年3月27日(六)
少年、團體組
116年3月28日(日)
成人、專業組
高雄中山堂劇場
(高雄市左營區實踐路71號)
賽制說明
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學者及業界代表組成各階段評審小組,並由評審小組決議入選及備取人數,如表現未達水準則得列從缺。各階段比賽設計得由評審小組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不得異議。
報名須知
(一)報名期間
115年4月27日(一)10:00起至115年8月31日(一)18:00止。
(二)報名方式
1. 以手機或各式錄影器材拍攝60至120秒之歌仔曲調演唱影片,上傳活動官網並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2. 亦可藉歌仔上青相關藝術推廣及研習活動,於該現場錄製影片並填妥報名資料。
(三)參賽組別與資格
(四)注意事項
(五)報名流程
準備60~120秒之自選曲調及唱詞作為演唱內容
使用手機或其他錄影裝置,將演唱內容依規定格式錄製為參賽影片。
上傳官方網站,填寫報名資料。
競賽規章
1. 辦理方式
線上評比
2. 報名期間
115年4月27日10:00起至115年8月31日18:00止。
3. 評選方式
評審小組於收件截止後,針對參賽影片之內容及表現進行線上評分,入選複賽名單預計於115年10月公告於活動官網。
4. 獎勵說明
(1) 初賽參賽者可獲得參賽證明一張(團體組每人一張)。
(2) 於推廣活動現場報名者可獲100元禮券(或商品卡)。
(3) 入選複賽則可獲得獎金3,000元(團體組以組為單位,所有組別的入圍選手不另行發放交通及住宿費)及入選證書一張(團體組每人一張),並具有複賽參賽資格。
(4) 以備取資格取得下階段參賽者,於原競賽階段可獲入選證書,惟不另頒發入選獎金。
5. 參賽影片規範
播放音檔、專人配樂(以2人為限)或清唱等方式。
(參賽曲調及唱詞皆可選用主辦單位提供之參考素材)
不限,自備服裝道具,不列入評比分數
示範或自選曲調1首 (60-120秒內)
1. 可用手機等各式錄影器材拍攝。
2. 採橫向拍攝,畫面應完整清晰。
3. 全臉出鏡且須露出參賽者本人至少半身。
4. 影片可上字幕,但不可進行其他後製或剪接。
5. 須專為本競賽報名錄製之影片,不可上傳過往演出影片。
6. 不符合規定者,須於主辦單位告知後3天內補件,逾期視為棄賽。
以MPEG4、MOV、AVI、MPEGPS、WMV、FLV為主。
(以可上傳至YouTube之格式為主)
1. 辦理方式
現場競賽
2. 辦理時間
115年12月05日辦理少年組複賽
115年12月06日辦理團體組複賽
115年12月12日辦理成人組複賽
115年12月13日辦理專業組複賽
3. 辦理地點
臺灣戲曲中心小表演廳
※比賽場地由主辦單位提供相關設備、器材,規格於官網另行公告。
4. 參賽規範
自備播放音檔、自備樂師(以2人為限)或清唱等方式
不限,服裝道具自備,不列入評比分數
內容
階段
指定曲調1首,60-90秒內
指定曲調60-120秒內
原則
每組取若干名進入第二階段
階段
自選曲調1首,60-90秒內
自選曲調60-180秒內
唱腔技巧 30%
咬字 30%
音準 30%
台風 10%
唱腔技巧 30%
咬字 20%
音準 30%
台風 20%
唱腔技巧 30%
咬字 30%
音準 30%
默契配合 10%
5. 評選方式
複賽辦理完畢後,評審小組代表召開評審會議,決議入選及備選名單,並於賽後1個月公布入選者名單。
6. 獎勵說明
(1) 入選決賽者可獲入選獎金10,000元(團體組以組為單位,所有組別的入圍選手不另行發放交通及住宿費)及入選證書一張(團體組每人一張),並具有決賽參賽資格。
(2) 以備取資格取得下階段參賽者,於原競賽階段可獲入選證書,惟不另頒發入選獎金。
1. 辦理方式
辦理現場競賽,同步網路直播
2. 辦理時間
116年3月27日辦理少年、團體組決賽
116年3月28日辦理成人、專業組決賽
3. 辦理地點
高雄中山堂劇場
4. 參賽規範
少年組、成人組及團體組採播放MP4音檔、自備樂師或清唱等方式;專業組由主辦單位提供現場樂隊。
少年組、成人組及團體組可自行決定扮裝與否,專業組則需扮裝,惟皆須自備服裝道具。
自選曲調1首,120-180秒內
自選曲調,180-300秒內
唱腔技巧 30%
音準 30%
咬字 30%
台風 10%
唱工(含技巧、音準、咬字等) 60%
身段作表 30%
台風 10%
唱腔技巧 30%
音準 30%
咬字 30%
默契配合 10%
5. 評選方式
評選方式:評審小組於決賽評比結束後,即時公布得獎名單並進行現場頒獎,競賽總得獎名單另於活動官方網站公告。
6. 決賽選手須知
為使比賽順利進行,專業組選手須配合主辦單位規劃提前進行彩排,相關安排將另行通知,如未參與而致決賽有所失誤,結果自負。
競賽時限
各階段比賽之曲目演唱時限請依照本簡章之競賽規章辦理。比賽以清唱、樂器、音檔發出聲音為計時起點。
競賽獎金說明
競賽總獎金:初、複、決賽入選及獲選獎金總計約新臺幣190萬元。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報名相關事項
- 報名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逾期投件視為無效,因網路壅塞或任何不可抗力之因素而造成的損失恕不負責。
- 報名視同同意本簡章之規定,無法配合者將視為棄權。
- 如有身份不實、違反著作權法及其他法令之情形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回已領之獎金、獎狀和獎牌。
- 主辦單位如發現報名資料缺漏不齊或其他情事者,得通知參賽者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視同棄權。
- 完成報名之參賽者,即同意將決賽表演內容、語音、文字等,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及共同主辦單位在非商業性用途下,製成數位或非數位影音或文宣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廣播電臺、電影院、集會場所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及其他行銷推廣、發表。
(二) 競賽相關事項
- 複賽及總決賽當日須出示具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完成報到作業。
- 複賽選手應於主持人唱名時立即進入舞台表演,若經主持人唱名三次仍未上台,視同棄權。
- 參賽選手年齡為7歲以下之兒童,須請家長(1人)陪同參賽。
- 自備伴唱之音樂及演唱唱詞如有涉及版權問題,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
- 決賽選手須知:為使比賽順利進行,專業組選手須配合主辦單位規劃提前進行彩排,相關安排將另行通知,如未參與而致決賽有所失誤,結果自負。
(三) 補助津貼說明
複決賽提高入圍獎金,交通與住宿補貼刪除。
(四) 獎勵金相關事項
- 得獎者為臺灣籍依規定扣繳10%所得稅額;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外國人及非臺灣籍本國人)依規定扣繳20%稅率;團體組推派領獎代表人,依代表人國籍按規定扣繳稅率。
- 若不願意配合扣稅者,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 初賽、複賽及決賽入選者,若為主辦單位及其所屬機關(構)人員者,不占上述名額,僅頒發獎狀及獎牌,不頒發獎金。